内设机构:
党政办公室(组织宣传部、赈济救护部)
负责机关党建工作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。负责机关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离退休干部工作。负责理事会,会员代表大会会务工作,负责国际红十字组织的来访、交流以及外事工作。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,负责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,负责红十字会队伍的发展与建设,负责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负责红十字会专(兼)职干部培训工作,负责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,红十字青少年工作,负责拟定市本级筹资计划,开展筹资宣传以及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筹资工作。负责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、赈灾救助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备灾设施的管理,负责灾情的考察、汇总、上报和赈济计划的制定以及救灾物资的分发工作,负责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,指导参与推动无偿献血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,负责接收国(境)内外援助和赈灾物资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