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名登记须知
感谢您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!
在填写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前,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:
1. 根据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(国务院令491号)规定,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、无偿 的原则。
2.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、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,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,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 注册的行为。
3.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,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、无偿的方 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,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,使其能够延 续生命,并改善其生活质量。
4.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,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,请及时告知登记机构。我们会对所有 信息保密。
5. 若个人捐献意愿发生改变,登记者有权登录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撤销和变更登记。
6.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报名登记后,请告知家属(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),获得家人的 理解、支持和同意。
7.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,原 则上身体健康、没有传染病、没有癌症(原发 脑肿瘤除外),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。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,将由医疗专家评估 后决定。
8.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,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 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。
9. 如不能现场递交此登记表,请按如下地址寄往阜新市红十字会。(地址: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甲120号;阜新市红十字会收;联系电话:0418-6692255)
10.我已阅读并知悉上述须知。
志愿登记者签名: 年 月 日
捐献流程
人体器官捐献分为志愿登记和实施捐献两大核心环节,志愿登记仅为意愿表达,最终捐献需满足医学条件与家属同意双重要求。
( 一 )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流程
志愿登记是表达捐献意愿的合法方式,不强制、不收费,可随时变更或撤销,登记后不影响正常就医与生命救治。
官方登记渠道(唯一合规渠道)
线上登记: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( www.codac.org.cn)、 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微信公众号;
现场登记: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;
其他途径: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的单位或组织。
登记成功后,可获取电子捐献登记卡或实体纪念卡;如需撤销意愿,可通过原登记渠道申请注销,全程免费,无需任何审批。
( 二 ) 器 官 捐 献 实 施 流 程
1. 表达意愿
患者家属向医疗机构表达捐献意愿,由医疗机构向属地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红十字会报告。
2. 亲属确认与意愿签署
器官捐献协调员与患者直系亲属沟通,明确捐献意愿。家属共同签字确认《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》等相关文书。
3. 器官获取
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,出具同意获 取遗体器官的书面意见。患者逝世后,器官捐献协调员现场见证获取过程,组织在场全体人员默哀。
4. 缅怀纪念
红十字会向家属颁发捐献证书,每年开展缅怀纪念活动。辽宁省红十字会设有“爱之翼”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广场,可为器官捐献者免费集体安葬。
5.如何进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?
扫码关注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志愿登记”菜单栏,完成信息填写登记,即可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。
